| 南京财经大学 |
您现在的位置: 学生处(部) >> 学生管理 >> 重要通知 >> 信息正文
关于评选2007年春季学期省政府助学金的通知           ★★★ 【字体:
关于评选2007年春季学期省政府助学金的通知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学生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15


各院(系):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省政府决定从2007年春季起加大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的资助力度。根据苏教财[200]10号、苏财教[200]31号、苏教财[2006]76号文件精神,现将省政府助学金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省政府助学金

二、评选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

三、资助金额

各院系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档确定具体发放标准,人均1000元,且人数不得多于或少于《2007年春季省政府助学金名额分配表》中规定的人数。

②2006年省政府助学金获得者每人增加补助金250元。请在《省政府助学奖学金资助奖励学生情况汇总表》中将学生名单列出。

四、其他具体要求

1、请各院(系)按照通知精神,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筹考虑,认真组织评审,确保家庭经济真正困难的学生得到有效资助,并将推荐人员名单在全院(系)范围进行公示。

2、各院系在评选江苏省政府助学金过程中应把福建路校区红山学院学生考虑在内。

3、院(系)组织有关学生认真填写《国家和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正反打印,要求一律用钢笔填写,字迹工整,书写清楚,不得涂改。

4、《申请表》及《省政府助学奖学金资助奖励学生情况汇总表》务必于521下午430分前报送学生处(行政楼612室),逾期不报作自动放弃处理,其中《情况汇总表》必须请院系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情况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xskwklnjue.edu.cn或通过奥蓝系统发送给学生管理科王奎莉。

 

附件:1、《2007年春季省政府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下载

 2、《国家和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申请表》                          下载

 3、《省政府助学奖学金资助奖励学生情况汇总表》                 下载


 
  • 上一篇信息:

  • 下一篇信息:
  •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信息
  • 2005年获得省政府助学金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