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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财经大学2006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 |||||
|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校招办、校团委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2-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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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在2006年继续招收艺术特长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06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文化考试、品学兼优并具有一定艺术特长的高中毕业生(文、理科考生均可)。 二、招生项目: 1、舞蹈类 (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 2、声乐类 (美声、民族唱法) 3、民乐类 (二胡、扬琴、琵琶、古筝、柳琴、阮、笛子、笙、唢呐) 4、管乐类 (大管、中音号、小号、长号、大号、单簧管、萨克斯、长笛) 5、弦乐类 (小提琴、中提琴、低音提琴) 6、打击乐类 (民族打击乐、西洋打击乐) 7、键盘类 (手风琴) 说明:以上凡未列出的项目为本年度不招考项目。 三、报考条件: 1、舞蹈:男 2、声乐:男 3、器乐类:所有器乐考生艺术水平需达到业余考级的最高级,有乐队经验者优先。 4、拟报考我校的同学必须根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参加该地区统一艺术测试,合格者才能作为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人选。 四、报名方式: 1、请在报名截止日期( 2、校团委大学生艺术中心在收到报名表和材料后进行初选,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名单于 五、艺术水平测试: 1、测试内容: 声乐类:自选歌曲一首,视唱(简谱、五线谱自选),可自带钢琴伴奏或CD伴奏带格式。 舞蹈类:自选舞蹈作品现场表演、基本功展示、舞蹈动作摹仿三部分。 民乐、弦乐、管乐、打击乐、键盘乐类:自选曲目一首,试奏一段 2、注意事项: (1)自带服装、乐器、伴奏带、道具等演出应用物品,我校只提供钢琴。 (2)管乐、弦乐类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声乐、民乐类如使用伴奏,自带伴奏员。 (3)考生报到时需持有效证件,并交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食宿自理。 3、测试合格者发给《南京财经大学2006年艺术特长测试等级证书》,证书分为优秀与合格两种,作为我校对参加此次活动考生艺术水平的认证。 4、拟报考南京财经大学的考生,还须根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要求,参加其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统一测试,且成绩合格,正式录取后在校期间须参加我校学生艺术团活动,遵守学生艺术团的各项管理制度。 六、录取办法: 1、根据我校学生艺术团发展的需要,我校在取得《南京财经大学2006年艺术特长测试等级证书》优秀的考生中认定一部分艺术水平突出的学生,给予其预录资格并在高考中享受艺术特长生有关政策,根据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予以录取。 2、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根据其高考成绩和个人志愿(在本人填写的3~6个专业中给予适当调配),安排在我校非艺术专业学习。 七、联系方式: 校团委大学生艺术中心电话:025-84028667 / 84028572 / 86027803 Email:wwduan_nj@yahoo.com.cn 校招生办电话:025-84028516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3号 邮编:210046 南京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六年一月 附:南京财经大学2006年艺术特长生考试报名表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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