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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财经大学2007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 |||||
|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校招办、校团委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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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关于普通高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在2007年继续招收艺术特长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07年江苏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文化考试、品学兼优并具有一定艺术特长的高中毕业生(文、理科考生均可)。 二、招生项目: 1、舞蹈 (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芭蕾)声乐类(美声、民族唱法) 2、民乐类 (二胡、扬琴、琵琶、古筝、柳琴、阮、笛子、笙、唢呐、民族打击乐) 3、西洋弦乐打击类 (大管、中音号、小号、长号、大号、单簧管、萨克斯、长笛、小提琴、中提琴、低音提琴、西洋打击乐) 4、键盘类 (钢琴、手风琴) 说明:以上凡未列出的项目为本年度不招考项目。 三、关于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报名地点:江苏省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3号 南京财经大学 团委大学生活动中心304室 3、报考者须登录南京财经大学学生处主页(http://xsc.njue.edu.cn/ )下载《南京财经大学2007年艺术特长生报名表》,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填写完毕后,寄至报名地点,也可电话报名。 四、关于测试: 1、测试内容: 声乐类:自选歌曲一首,视唱(简谱、五线谱自选),可自带钢琴伴奏或CD伴奏带格式。 舞蹈类:自选舞蹈作品现场表演、基本功展示、舞蹈动作摹仿三部分。 民乐、弦乐、管乐、打击乐、键盘:自选曲目一首,试奏一段 2、注意事项: (1)自带服装、乐器、伴奏带、道具等演出应用物品,我校只提供钢琴。 (2)管乐、弦乐类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声乐、民乐类如使用伴奏,自带伴奏员。 (3)考生报到时需持有效证件,并交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食宿自理。 3、拟报考南京财经大学的考生,需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各类测试,且成绩合格,正式录取后在校期间须参加我校学生艺术团活动,遵守学生艺术团的各项管理制度。 五、录取办法: 1、根据我校学生艺术团发展的需要,取得江苏省2007年艺术特长测试合格的考生,并在我校艺术测试中专业水平突出的学生,根据江苏省招生政策,按考试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2、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根据其高考成绩和个人志愿(在本人填写的3~6个专业中给予适当调配),安排在我校非艺术专业学习。 五、联系方式: 校团委大学生艺术中心电话:025-84028667 / 86027803 / 84028572 校招生办电话:025-84028516 南京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六年十二月 附:《南京财经大学2007年艺术特长生报名表》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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